从增资到换帅 消费金融行业格局加快重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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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5 09:01:4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增资到换帅 消费金融行业格局加快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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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消费金融公司动作频频。一方面,增资、人事、合规多线并行,行业转型加速推进。其中超半数消费金融公司2025年密集进行了核心高管团队人员的变动;另一方面,新一轮“国补”开启,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指引新一年金融促消费发展方向。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在严监管常态化的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在加速转型应变。未来应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合规审查机制。

增资动作频频

2026年1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下发的批复公告显示,以北京银行为第一大股东的北银消费金融获批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资本由8.5亿元变更为10亿元,成为2026年第一家获批增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无独有偶。年前,长沙银行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增资不超过15.5亿元,最终出资金额将以监管部门核准结果为准。长沙银行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此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的资本实力,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为持续稳健经营筑牢基础。

此外,2025年12月12日,另一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增资动作落地。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从52.15亿元跃升至60亿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规模在全国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位列第四。

事实上,长银五八与南银法巴的动作只是2025年消费金融行业增资潮的缩影。据梳理,截至2025年,已有宁银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幸福消费金融等8家机构完成或披露增资举措,这一数量已超过2024年全年水平。

在业内人士看来,2025年消费金融行业的增资热潮绝非偶然,核心驱动力源于监管政策的刚性约束与行业竞争的双重压力。2024年4月正式实施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大幅提升至10亿元,同时,将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从30%提高至50%;2024年12月印发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提出,在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得分中资本管理权重达15%,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实力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2026年,消费金融公司增资潮还将继续。”上述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消费金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监管体系持续完善,资本实力将逐步成为衡量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增资扩股、股权结构优化等资本运作仍将上演,推动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多家机构高管履新

除增资扩股外,消费金融行业格局重塑也延伸到人事层面。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天津、宁波、重庆、上海、黑龙江、江苏等地监管局集中公开了一批涉及多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章程修改、高管任命、行政处罚、股权结构调整、注册资本增加等批复事项。

根据批复信息,建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均获批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展现出行业紧跟监管导向、聚焦合规治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态势。

另外,在人事调整方面,多家机构高管密集履新。相关信息显示,京东消金近日发生多笔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工商变更。原捷信方负责人Vladimir Nyc卸任董事长,由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科技金融科技事业群总裁李波接任。除Vladimir Nyc外,原捷信团队的Ondrej Frydrych、Tomas Skoumal、Martin Seda等捷克籍高管退出,变更为张含春、沈建光、张素娟、刘晓蒙等人,其任职资格均已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复同意。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辽宁监管局日前分别发布公告,已批复同意孙升学的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周峙的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公开信息显示,在31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建信消金、中原消金、海尔消金、京东消金、锦程消金、晋商消金、哈银消金、蒙商消金、盛银消金等公司2025年更换了董事长、总经理或总裁,另有十余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等关键岗位均出现人事调整。整体来看,超半数消费金融公司2025年密集进行了核心高管团队人员的变动。

在业内专家看来,这既是消费金融行业转型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机构优化治理结构、适配市场竞争的主动选择。一方面,行业红利消退,粗放式增长难以为继,机构通过换帅调整战略方向;另一方面,在“投资于人”的政策导向下,具备风控、合规专长的管理人才更受青睐,人事更迭实则是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严监管倒逼转型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深圳金融监管局决定对该机构罚款5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2025年全年共有7家消费金融公司因存在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被金融监管总局开具罚单。从违规环节来看,既涵盖贷前的合作机构准入不严、模式设计缺陷,也包括贷后的催收管控不力等共性问题,违规情形呈现出全流程渗透的特点。从助贷业务开展来看,金融监管总局及各地监管分局年内对7家消费金融公司开具的罚单中,有5张罚单与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相关,被处罚机构包括阳光消费金融、宁银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等,占比超七成,累计罚款金额达560万元。

“合作类业务的严监管趋势将延续。从过往情况看,合作问题罚单涉及金额通常会大于其他受罚事由。其他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需吸取教训,在增强自营能力的同时,避免在类似问题中重蹈覆辙。”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

其实,在严监管常态化的背景下,行业机构也在加速转型应变。“强化自营能力、稳固合规规模”成为不少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南银法巴消费金融为例,其持续聚焦自主获客、自主风控、自主贷后管理等核心环节,不断强化自主运营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应将合规融入所有业务环节,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合规审查机制,确保合作机构管理、信息披露、息费收取、催收客服等各环节均符合监管规定。

【纠错】 【责任编辑:柴峥】